| 宁武县经贸局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攻坚一线大行动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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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8 08:26 文章来源:宁武县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宁武县经贸局安全生产
信访稳定攻坚一线大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作切实把安全稳定这一全县最大的政治实践好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做好“五个表率”、扭住“五个发展”、打好“五个攻坚战”的部署要求,配合全县深入开展为期百天的千名干部钻山进沟深入一线抓安全、进村入户县乡联动抓信访攻坚大行动。充分发挥专项整治的求突破带全局作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努力做好信访稳控,打一场漂亮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攻坚战,为建国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1、工作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着力解决煤焦运销、成品油经营、煤炭加工企业、工矿商贸企业、酒肉类经营企业、电力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和非法储售煤场的取缔工作,建立健全确保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好转的长效机制,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2、工作目标:一是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治理,努力实现“三个杜绝”,即坚决杜绝发生3人以上事故,坚决杜绝小事故连续发生,坚决杜绝敏感时期发生任何事故;二是积极解决县委政府交办我局的信访案件和排查出的信访问题;三是促进安全生产法定主体和监管主体依法履行职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四是营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抓机遇、渡难关、求发展”的奋斗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此次大行动的统一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宁武县经贸局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攻坚大行动行动组”,组长由经贸局局长白玉祥担任,副组长由张俊伟、武俊文、张建成、秦超、吕建国、郝二白担任,成员包括:刘兴旺、张瑞峰、刘建勇,王永生、崔祥林,赵明、谷彦军、弓德新、张三好。
行动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贸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吕建国兼任,主要负责情况收集、信息反馈、召集会议等工作。
四、基本原则
1、坚持深入一线,务求实效的原则,坚决杜绝图形式、走过场。
2、坚持全面深入细致的原则。拉网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信访维稳做到耐心细致,了解事情,直面问题,化解矛盾。
3、坚持用于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的原则。对所有的隐患问题都要无一遗漏地找出来,群策群力,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4、坚持六个结合的原则。一是要和落实市委“五大攻坚战”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二是要和全市信访万人千案大行动结合起来;三是要和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四是要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结合起来;五是要与禁毒铲毒和涉爆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六是要和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结合起来。
5、坚持现场解决、一线解决的原则。不能解决的及时由上报,集体研究解决。
五、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从6月24日开始,到10月8日结束,历时100多天,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6月24日—7月15日)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筹划准备。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县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千人百日一线攻坚动员会精神,按照《宁武县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千人百日一线攻坚大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经贸局的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的各项工作。
2、拉网排查。全面排查煤焦运销、成品油经营、煤炭加工企业、工矿商贸企业、酒肉类经营企业、电力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现场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具体包括:一是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拉网排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拉网排查煤矿限断电措施是否落实;四是拉网排查全县酒肉类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五是拉网排查全县的非法储售煤场,重点排查我县大运路、宁白线、忻分线、崞水线四条主干线一公里范围内的非法储售煤场,发现一处,铲除取缔一处。同时对合法煤场的煤源进行倒查,严肃查处收售非法煤炭的行为。
3、建立台帐。以分管事项为单位,对派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分类,综合制表,建立管理台帐,并及时将排查结果报行动组办公室,办公室召集相关人员集体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4、明确责任。排查出的所有隐患问题,根据分管范围,落实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和限时整改隐患、解决问题的“三定一限”责任制。
(二)全面整改落实阶段(7月16日—9月16日)
1、重点突破。成品油经营方面的专项整治,酒、肉等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非法煤场的取缔铲除。
2、全面推进。要按照“三定一限”责任制,全面整改隐患、解决问题。重点要落实好五项制度:一是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分管领导亲自带头整改,并由单位负责人挂牌督办。二是跟踪督办制度。对于重大隐患问题,由单位主要领导跟踪督促整改,对于一般隐患问题,由分管领导跟踪督促整改。三是整改销号制度。要将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分类,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所有隐患全部整改达标。四是整改验收制度。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一处,验收一处,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部门组织现场检查验收。五是集体会议制度。行动组办公室定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解决大行动中的有关问题。
3、对号整改。张建成负责成品油经营、商贸企业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秦超负责煤焦运销、煤炭加工企业、非法储售煤场的取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郝二白负责酒肉类经营企业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崔祥林负责电力方面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张俊伟负责治超、信访稳控等方面的工作。
(三)建立健全制度阶段(9月17日—9月20日)
认真执行我县去年出台的13项、今年出台的8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信访制度,在此基础上结合这次大行动,立足于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的有关制度,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27日)
要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信访结案的化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回头看”,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新的隐患;看上级交办和自己排查的信访积案是否全部化解,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复查复核、审理终结。
(五)总结提高阶段(9月28日—10月8日)
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千人百日一线攻坚大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好的做法加以归纳和提炼,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引深活动的深入开展。
六、具体措施
(一)成品油经营户、商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
1、对县城内的加油站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排查,一查各类手续是否齐备,是否在有效期内;二查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看是否有必要的规章制度,是否有组织领导机构,是否有安全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三查日常管理中是否按操作规程加油,是否建立销售台帐;四是必要时可协调组织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检查,通过认真细致的拉网式检查,确实做到思想不松懈、制度要健全、安全有保证。
2、对商贸企业的检查。对全县各类商贸企业分类进行专项检查,对关停息业或破产关闭的,要通知其留守人员注意防火防盗,防雨防漏,对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企业,检查督促其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经营有关条例,确实把安全经营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真正做到靠管理要效益,靠安全增效益的目的。
(二)煤焦运销、煤炭加工企业、工矿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
1、要加强与生产企业的信息沟通,做好企业与铁路部门的协调服务工作,鼓励企业扩大铁路运输,降低运输成本,保证税费不流失。
2、各洗、筛、选、储(售)煤场(厂),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合法生产经营,不得收售加工不合法渠道的煤,更不能存放私挖滥采的非法煤。 我局根据上级精神将对各煤炭加工企业的煤源进行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并严肃查处。
3、各工矿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好值班制度,责任到人,不得违法非法生产,出现问题将严肃查处。
(三)清理取缔非法储售煤场,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的措施。
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千人百日一线攻坚大行动领导组的正确领导下,由经贸局牵头,建议工商、公安、国土、环保等抽调专门力量,由所属乡镇配合,形成综合机制,在统一的管理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工作重点:
1、公路沿线,重点是我县境内大运路、宁白线、忻汾线、崞水线四条主干线一公里范围内的非法储售煤场。
2、沟沟岔岔,重点是有煤乡镇的所有沟岔,逐一进行排查。
3、重点区域,一是经省、市、县有关部门过去查获的非法储售煤场;二是曾经取缔过的非法储售煤场;三是一些与周边县(市)接壤的区域等。
非法储售煤场的认定,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凡是未经省、市、县批准的一律视为非法储售煤场。
凡是经排查查获或举报查获的非法储售煤场,严格按《宁武县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千人百日一线攻坚大行动工作方案》的规定彻底铲除取缔,取缔的标准是省市规定的六条标准,即清理场存煤,扣押机械设备,拆除地磅,断路断电,遣散人员,恢复地形地貌。
对于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非法煤场主,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按《山西省煤炭管理条理》规定的上限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求其刑事责任。
(四)酒肉类经营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
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机构,负责系统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报告制度,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1、加强对有证屠宰厂的日常监管,规范管理,要按照行业规范标准,首先建立健全生猪屠宰台帐制度,做到肉品可追溯,对于无耳标、无动物活检资质证明的生猪一律不予宰杀。对宰杀后的生猪,如发现病害,坚决实行无害化处理,要实行一猪一肉品检验票进入市场,努力使县城定点屠宰率达到100%。要进一步推进酒类溯源,备案登记制度、酒类溯源备案登记制度,是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精髓,也是食品安全的有力保障,要求各酒类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各酒类批发企业要认真填写酒类商品进销货台帐,与酒类流通随附单,各零售企业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做到酒类溯源制度行之有效,酒类进入市场准入、销售出去的酒品有据可查。今年我们要在“一城两镇”,在人力、物力上大力加强,重拳出击,加强监管力度,特别是对货运、托运企业要重点监控,防止假冒酒从这些环节混入宁武市场;对于不按规定认真填写酒类随附单的单位,要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于5000元以下的罚款。
2、县经贸局屠宰和酒类执法人员会同公安、质检、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重点打击管理相对薄弱的乡镇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的私屠滥宰窝点和假酒、劣质酒经销商,对查处的违法案件要追根溯源,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例》与《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重处重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使农村地区的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制售假冒酒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3、根据我县定点屠宰厂点少面广,农村食肉不方便和假冒酒泛滥事件经常发生的情况,我们要通过农村便民连锁店配送车的网络,向农村统一派送,统一价格,使我县大部分农村能够吃到新鲜、安全的肉品,喝到安全规范的酒品。
4、加强散装酒的监督管理。散装酒经营户,要对每批次购进的酒品严格“三证一票”制度,购进的酒品要有厂家近期质检报告,严防非食用物质添加剂的使用,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封存、销毁。
(五)电力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
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宁武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内容要求,结合本次大行动,对系统范围的用电企业施行如下措施:
1、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对用电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的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对用电单位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取得有关证照,其证照的来源必须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资质,各类资质要合法有效,是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3、电力建设项目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措施“三同时”手续,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现象,要具体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落实重要生产环节、重大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负责人。
5、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要按时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6、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提取安全费用;要按时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重大危险员要登记建档,要有监控措施;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了演练;按实际情况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不得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
7、要保证供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检验到位;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要符合有关要求;要建立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要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有效排查和治理。
特别要重点排查煤矿的限断电落实情况,发现有偷生产现象的要即时上报。
整改措施:
1、凡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的电力企业,要立即停止非法违法运行,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要依法对电力企业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我们要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穿于工作始终,紧紧围绕“立足科学发展,推动转型发展,保证安全发展,促进和谐发展”,继续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全过程安全监管;积极推进系统内企业应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继续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此次大行动,坚决把安全隐患排除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建设平安宁武和谐宁武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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