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武县所有煤矿14日起停产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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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16 08:58 文章来源:宁武新闻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12月13日上午,宁武县组织各乡(镇)乡(镇)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煤矿采矿权人、矿长,在德胜商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了今冬明春煤矿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出台了宁政办[2008]第122号文件,即《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2月14日起,全县所有煤矿全部停产停工整顿。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格贯彻执行晋煤办基发[2008]1072号《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基建矿井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忻煤安发[2008]441号《市煤炭工业局关于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精神,从12月14起,全县生产和建设的37座煤矿矿井停产停工整顿,做到“一停三不停”,即停产停工,不停通风、不停排水、不停瓦斯安全检查;要对矿井的提升运输设备进行钢性焊接,在井口设置铁栅栏,同时作好农民工遣返工作。各相关部门停批停供火工品,严禁井下存放火工品。公安部门对煤矿剩余火工品进行封存收缴。各乡镇煤炭技术总监要组织煤管站对所属范围内的矿井进行拉网式排查。各煤矿要严格执行矿领导轮流值班制度、井口值班看管制度、安全员、瓦检员、水泵工连锁排水及安检制度、矿区安保巡守制度。值班人员花名要一式两份,报县煤管局分管领导和乡镇长。尚在停产中的政策性关闭煤矿,要严格依照宁办发[2008]61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派驻专人驻矿盯守,包矿人员名单上报政府办,每矿不得少于3人。
为了有效打击停工期间的偷生产行为,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张永红,县政府煤炭产业发展顾问唐润生,县长助理、煤炭局局长张福文,安监局局长王秀奇为组长的四个督察组,对全县62座煤矿落实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实行领导包矿制度,派专人24小时驻矿盯守。对那些违规违纪,不执行有关文件精神,私自组织生产的矿,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煤矿09年复产复工资格,并追究相关行政监管人员责任。县政府将在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发布公告,让全社会参与监督。
副县长张永红,县政府煤炭产业发展顾问唐润生,县长助理、煤炭局局长张福文,县长助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郭良田,国土资源局局长田存艮,安监局局长王秀奇,政府办副主任刘成平,公安局副局长葛云海等出席会议,刘成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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