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省政府15项指标考评县域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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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8 08:50 文章来源:山西新闻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据山西经济日报报道,为鼓励先进,扶优扶强,我省将全面、客观、公正、动态地对全省县域经济进行监测和考核,对连续3年考核评价动态指数位居后5位的县,在全省进行通报。近日,省政府公布了《山西省县域经济监测考核办法》。
据了解,按照县域经济的概念,全省共监测85个县和11个县级市,不包括11个地级市所属的城区、郊区和矿区。
我省县域经济监测考核的指标体系既反映总量水平,又反映增长情况;既注重经济增长的规模和速度,又注重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并分别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最后计算编制综合指数。指标体系分经济发展指标和资源环境指标两部分,共15个指标,其中前者反映经济发展水平、结构和速度,包括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指数、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第三产业比重、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外贸进出口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个指标,后者反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包括森林覆盖率(造林合格面积)、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率和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平均耗水量下降率5个指标。指标体系是动态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统计工作的加强,将对指标体系做进一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省政府将根据每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排序结果,对进入综合考核的前十名和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提升最快的前十名的县(市)进行表彰奖励,并分别授予“年度全省县域经济十强县”称号和“年度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十佳县”称号。(娟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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